#2維冠倒塌的原因是因為技師沒有建築物的設計權

2016年小年夜一個不大的地震奪走上百條人命,震碎數百個家庭,就因為我們土木技師不能設計建築物。**



** 維冠倒塌的原因是因為技師沒有建築物的設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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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上一次提到會在本次email說明維冠大樓的倒塌,你從未在媒體上看到的原因,先進們在媒體或朋友專業人員間討論,大多聚焦在建築的施工品質,建築的平立面對稱性,建築物的鋼筋續接器是否配置良好等等問題,我們沒聽過維冠大樓倒塌和「開放空間」有關。

維冠大樓倒塌和「開放空間」有關,而開放空間任由建築師設計,我們技師沒有設計權,無法投入市場以提升設計品質,是倒塌的原因。

我這裏指的「開放空間」(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283*)是包括但不限於建築基地鄰接道路的廣場,還有建築線內淨高不得低於六公尺的騎樓*。

下圖你可以看出維冠大樓外圈的一二樓柱,沒有連梁,這些為了「淨高不得低於六公尺的騎樓」,這些柱子的可承受柱軸力只有四分之一,因挫屈長度為有連梁的二倍。

這些空間(建築線內淨高不得低於六公尺的騎樓)是建商的最愛,一方面建築呈現出來的「大器」(不可以有連梁喔!不然就low掉了)廣受市場喜愛,另一方面開放空間獎勵容積,當然非這麼搞不可(依各地建管法規不同最多有30%容積獎勵),但柱子的可承受柱軸力只有四分之一,誰管它呢?

我在上一次已提過,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必然提供更好的服務與商品,而一壟斷或獨佔的市場必定有差勁的服務,這是經濟學的定律。當一個國家獨厚建築師壟斷建築的設計監造權時,服務品質肯定低落。

維冠大樓因「開放空間」於建築線內淨高不得低於六公尺的騎樓,設計出二樓高沒有連梁的柱子時,柱子的可承受柱軸力只有四分之一,地震來應聲倒塌,且上百人死亡沒人是自十幾樓摔死,漸進式的破壞更可見一樓無連梁挑高柱的挫屈是這次事件的主因,而一樓無連梁挑高柱的挫屈,因為技師沒有建築物的設計權。

先進國家技師(Professional Engineer)和建築師(Architect)可以設計房屋,他們知道獨佔的市場沒有好東西。台灣長年獨大建築師,我們為了人民生命財產,建築法§13條一定要改,我們要的不是監造權,我們要「設計監造」權!

一樓無連梁挑高柱的挫屈是美濃地震維冠倒塌事件的主因,因為你我以結構的角度不會拿別人的性命,自已執業和技師證書去開玩笑,就算作出這種設計,這些無連梁柱你我也會斟酌再三,加一堆剪力筋或放大斷面,這就是以建築結構為主體的建築思維。



你現在去世界各地旅遊,看到的人類文明古蹟建築都是以建築結構力學為主體的建築力學思維留下來的建物,金字塔,泰姬瑪哈陵,羅馬兢技場,而空間美學是附麗在結構力學思維上發展的,今天乞丐趕了廟公還這麼理直氣壯,我們不為別的,就為台灣人民生命財產,為台灣的國家競爭力與未來,該有一個更多元更完整更全面的建築產業,這之所以你我技師設計監造房屋建築物的權利要歸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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