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魚哥技師電子報20160421 章魚哥在技師懲戒委員會實錄 - 技師懲戒委員會內幕之公開審判與私刑

章魚哥在技師懲戒委員會實錄高据我民調大家想討應的主題,我要發行數字週刊了。
又,懲戒會委員十九人,本來技師代表二人,我在北市公會法益主委任內發文給工程會成功修法成為技師代表五人。

我在上一期討論政府不當限制技師工作權和我計畫怎麼處理,引起很大迴響,很多會員回信line或親自跟我說,認為「沒有人真心為受聘技師著想」,且競選文宣的爆炸他們「看到標題就刪了」,但我的電子報他們都會留著。

這提供給在競選的人一個警示,文宣是有人看的,要有內容且要高雅。同時這幾十年來的理監事會給人的印象是「沒有人真心為受聘技師著想」,也很讓人惋惜。我們言歸正題。

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20120306) §12 「懲戒委員會會議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均應嚴守秘密。」
 
那我還可以說什麼內幕?
 
章魚哥電子報截止發了五六萬封email. 我在這裏寫的東西會當作呈堂證供,但我章魚哥張渝江向來藝高膽大,我盡可能在法規範(這是什麼違憲規範?),揭露給大家聽。
 
我先談一下公開審判,公開審判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之一。
 
只有極權國家審判是不公開的,台灣法院的審判都依法需公開,這法源在,法院組織法第86條:「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那為什麼「懲戒委員會會議對外不公開」?
 
其實工程會的技師的懲戒差不多也是私刑,我「嚴守秘密」,但懲戒會場血腥斑斑不是祕密。
 
我在懲戒會與懲戒覆審會都當過委員,即然我懲戒過的案子google得到也下載得到決議書有我的名字,我經手過什麼案子當然就可以說了。
 
我經手的案子很多,我舉出幾個案例建議若有一天不幸發生在我們身上,怎麼辦。
 
第一件事是你只有開技師事務所和受聘或經營顧問公司才會被懲戒,因為工程會是不管營造業法的。
 
所以如果真的要被付懲戒了,你可以改受聘營造廠,工程會就無法懲戒你,你的牌不會因為這事無法受聘,因為受聘不是依技師法的執業。
 
第二件事就是要留意時效,我處理過已經罹於時效的還送進來懲戒,如果時效過了,你也不用去陳述被私刑了,懲戒委員很多是領月退俸的「高風亮節」,你的鮮血滋養了他的風骨,你沒必要去被私刑。

2003大雅,變電站BSS(Bulk Sub-Station),我在德荷台灣泛亞聯合承攬體(JV)工作代設計部副理/ 設計品保經理/ 文件管理中心主任,設計部一年的revenue是10億台幣,這個專案合約金額約250億約五年,差不多是台灣像水保局一年會經手的預算。我的老闆經歷過 德國人義大利人最後是荷蘭人,我和荷蘭人開會前會拜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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