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鑑定案例分享之四,工程鑑定的經濟分析
法院鑑定案例分享之四,工程鑑定的經濟分析 我期待您能作更多鑑定案,專業大多技師不分軒輊, 幸運我承辦這些案件,謹提供我的個人經驗供參考。 我認為法律是為經濟服務(誰不是?),所以我的法學方法論就是, 能達到更大效用的法律解釋才是標準。 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鑑定案,它的爭議有數十項, 審了二三級又更一二三,其實這是我常提出的案例, 一個好的鑑定在第一審時出現,可有效減少後續的訴訟成本, 我的鑑定案最多二個審級就確定,愈早確定愈有效用( utility). 這個案子主要是橋梁工程的安全網和模板二項的計價, 我在鑑定中抽絲說明這些計價的基礎, 依合約與合約不明確處如何依經濟學的基礎作出標準, 在這標準下如何計算,得到的結果又是多少錢。 法院全依我的報告作出審判。這些計算相當複雜但標準卻很簡單, 這標準如何在本案達到正義與後續造成的影響如何讓市場正向發展。 這案子在北台灣但訴代與當事人在台中與南部, 最後我們挑的會議地點是台中高鐵站的會議室, 我很喜歡用這會議室,它有咖啡(很便宜,和高鐵上的同風味), 有洗手間(不會有人尿遁),第二次鑑定說明會後是一個連假, 我要與會人快去搭高鐵離開以免困在台中, 開會的地方離月台走路才五分鐘。